各位学员:

根据《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,现将办理免修课程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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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申请免修课程的条件   

根据《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管理规定》第三章、第十三条,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申请该门课程免修:

(一)近五年内,取得同层次、同课程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单科合格证书者;

(二)具有同层次大学毕业证书者,可申请免修同层次相对应的同名称的一门专业课;

(三)具有大学英语专科毕业证书,或获得英语水平考试四、 六级合格证书者,可申请免修大学英语(英语专业除外);

(四)复学学生原课程考核成绩及格,准予免修;

(五)免修课程门数原则上不得超过总教学计划课程数的三分之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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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办理免修课程流程       

 

学生本人填写《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申请表》(见附件),附相关证明材料,并将材料上报至子瑜自考杨老师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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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上报免修课程资料的时间

上报时间为4月6日-30日,逾期将不予办理。

 

《宁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课程免修申请表》.docx